第二十七条 公民在申请、换发、补发普通护照以及申请变更加注时,提交虚假或者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材料的,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骗取普通护照的,依照护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若您和国家移民管理局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选择邮寄递交方式,需在使领馆审核后,将打印或手写的申请人姓名及订单号、旧护照或旅行证等材料邮寄至相关使领馆。请根据使领馆要求,在“我的订单”或“消息中心”跟踪办证进度,适时邮寄材料。
*拟从国外赴大陆且未持有“回乡证”/“台胞证”的中国籍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一)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答:根据财政部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报考人员在其他省市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可通过“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调入上海”模块办理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入,或通过“继续教育抵免申请”模块进行补充登记。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二)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出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香港居民在国外发生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过期、丢失或损毁的情况,应亲自前往使领馆办理。使领馆接到申请后,将向特区政府核实申请人的证件和身份情况,如属实,将为申请人颁发《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粘贴于陈述书上)。所需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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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报考人员应如实选择报名条件并填写报名信息。对于提交不实信息、伪造报名资质资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名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将相关事项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
(五)与加注内容有关的官方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绿卡、法院更名证书、户口簿等);
由于全日制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故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符合相应级别年限要求的,不能报考今年中级资格考试。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